根据泰兴市振宇外国语学校《关于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我委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等文件规定,依据学校成本,参照周边学校收费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对振宇外国语学校学费调整方案拟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泰兴市振宇外国语学校创建于2006年4月,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位于泰兴市大庆东路139号,法定代表人季春华,办学内容为小学、初中义务教育。2022年底教师93人,行政后勤人员42人。在校1388人,其中小学449人,初中939人。现行收费标准为2015年制定,学费为8100元/生·学期。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5.《江苏省价格条例》;
6.《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
7.《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
三、成本情况
振宇外国语学校2020年学费总成本为11841480.08 元,生均学费定价成本为7031.76元/生·学期;2021年学费总成本为18361732.9 元,生均学费定价成本为9108元/生·学期;2022年学费总成本为25792684.78 元,生均学费定价成本为12460.235元/生·学期;三年平均生均学费定价成本为9704.66元/生·学期。
四、周边县市民办学校收费标准
2021年泰州市第一外国语学校小学英才班10400元/生·学期,初中英才班12000元/生·学期。小学英特班 21400元/生·学期,初中英特班 21900元/生·学期。
2021年泰州市姜堰区励才实验学校学费:9340元/生·学期。
五、拟调整方案
根据《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规定“民办中小学校应当坚持教育公益性,其收费应当体现公益属性”,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投入、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拟调整振宇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为9700元/生·学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补贴给学生),不再另收课后服务费。
六、相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7号),明确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内容。
1.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代收费包括校服费、列入省定中小学校教辅材料目录的教辅材料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交通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管理。
2.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前,应当书面征求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意见;结算时,应当提供收费结算清单,接受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监督。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收支单独核算。代收费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获取差价。
3.新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如对以上方案有建议或意见,请于5月22日前向我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反馈,联系电话:0523-87631606,电子邮箱:txfgwsfjgk@163.com。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来源:泰兴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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