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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一李姓教师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被终身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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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下午
海陵区首例“终身从业禁止”案件判了
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
并将终身不得再从事
教师、培训行业

2022年9月某日,从培训机构辞职后的教师李某,在家中违法开设培训班,并对1名学生实施了侵害犯罪。2022年12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并同时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也就是说,李某将终身不得再从事教师、培训行业。

什么样的人会被终身禁业?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教职工的概念: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根据上述规定,李某此次对学生实施侵害行为应当被判处“终身从业禁止”。

据了解,为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2021年以来,海陵区检察院已联合区教育局、公安海陵分局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教职工进行前科劣迹查询,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

来源 | 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海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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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流水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3-2-15 0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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