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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开始!一次性救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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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妇联连续多年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我市符合条件的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可申请一次性救助1万元
什么时间申报?

在哪儿申报?

怎么申报?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注:往年已经获得过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进行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不能确保全部得到救助。

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

怎么进行申报: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各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3.各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市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确诊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前,已救助过不重复申报,加盖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户籍需省内、城乡均可)。

  3.低收入证明(四类低收入人员在当地民政部门数据库中的截图,并加盖民政公章)。

  4.病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5.确诊时病理报告(加盖医院公章)。

  6.确诊手术时住(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联系方式:

  泰兴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8763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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